关于不再收取协助单位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4/9 8:22:10 点击:2302
关于不再收取协助单位费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年3月15日,我防水专业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开展深圳建筑防水工程消耗量测定及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工作的收费通知》,按照自愿原则,筹集屋面及防水工程定额修编所需费用,目前6个主要协助单位自愿支持资金已到位。本着节约开支原则,不再收取其他协助单位的费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防水专业委员会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