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丹:落实、落地、落细,这份倡议有点新鲜!
导语:行业倡议书年年见,大多是关于行业自律方面的呼吁,并不新鲜。然而,6月2日,由深圳市城市建设类行业联合党委领衔,深圳住建系统十大社会组织联合发出的《关于贯彻落实全文强制防水规范,率先打造无渗漏示范工程,创建无渗漏示范城市的倡议》,却让记者耳目一新。这份倡议书新在哪呢?
先说一下事情的缘由。
6月2日,在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文组织召开的《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以下简称《防水通规》)宣贯大会上,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会长瞿培华、深圳市住房研究会秘书长董远智、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助理王启芳、深圳市城市更新协会秘书长刘芳、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秘书长蔡洁、深圳建筑业协会秘书长黎军、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付灿华、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秘书长梁跃东、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刘静、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吕维作为深圳市住建系统十大社会组织代表共同签署了《关于贯彻落实全文强制防水规范,率先打造无渗漏示范工程,创建无渗漏示范城市的倡议》(以下简称《倡议》)。
作为指导单位和发起倡议单位代表,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朱冬青、深圳市城市建设类行业联合党委第一书记胡建文,以及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副站长刘小斌见证了这一历史性时刻。
发布《倡议》现场
在《防水通规》宣贯会上,行业协会发布《倡议》,表面上看,好像没什么了不起。但深圳住建系统的这份倡议书,回应了老百姓长久以来的民生期盼,回答了贯彻实施《防水通规》、解决渗漏问题怎么干的解题思路、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法。
执行《防水通规》是城市建设领域的民生实事
《倡议》第一条解决的就是贯彻实施《防水通规》重要意义的认识问题。
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管理顾问查尔斯·吉德林曾表示:把难题清清楚楚地写出来,问题便已经解决了一半。只有先认清问题,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这种观点在管理学上被称为吉德林法则。
为什么建筑渗漏被称为建筑癌症?为什么渗漏率多年来居高不下?是因为之前二三十年的房地产高速发展过程,首先要解决的是房子短缺的问题,房子会不会漏水,不是首要问题。但现在情况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我们国家已经不缺房子,缺的是不渗漏的高品质住宅。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对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作出了全面布局,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正在发生巨大变化。
《倡议》认为,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贯彻执行《防水通规》为契机,将“打造无渗漏示范工程、创建无渗漏示范城市”作为城市建设领域的一件民生实事予以落实、落地、落细,以实干担当推动深圳市建筑业、房地产业等相关行业高质量发展。
只有把贯彻执行《防水通规》的重要意义统一到城市建设领域的民生实事上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打造无渗漏示范工程、创建无渗漏示范城市”转化为生活品质,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治理建筑渗漏要从建筑物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入手
治理建筑物渗漏是一个系统工程,就像木桶那样,能盛多少水,并不取决于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或那几块木板。这也是防水行业进行质量提升十年后面临的瓶颈,需要防水全产业链共同的质量提升,才能达到治理建筑渗漏的目标。
《倡议》最大的特点是,它不是从一个点一个面出发,而是一个丰富立体的体系,强调建筑物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市场主体共同治理建筑渗漏。
深圳市防水行业协会、深圳市住房研究会、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深圳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深圳建筑业协会、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为发起《倡议》的十个社会组织,代表了从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到检测、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建筑物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市场主体,只有严格贯彻执行《防水通规》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才能全面治理建筑渗漏。
法规政策体系建设是治理建筑渗漏的保障
建筑法律法规能够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提出明确的要求,从而对施工和管理的规范性进行确定,对工程建设中各个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能够有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保护。
《倡议》提出,加快建立治理建筑渗漏、推进创建无渗漏示范城市的法规政策体系。它同时建议深圳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开展城市建筑渗漏现状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防水通规》、治理工程渗漏、支持“打造无渗漏示范工程、创建无渗漏示范城市”的政策文件。
《防水通规》是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这毋庸置疑。但目前国家对《防水通规》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尚未出台。《防水通规》在各地如何落实、落地、落细,需要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律法规。
今年4月11日,作为最早响应《防水通规》的地方住建系统单位,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发布了《关于实施<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相关要求的通知》,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四种不同情况提出了不同要求,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四方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要求,对在建项目防水工程做好相应设计变更、质量控制、施工验收管理工作。此举为深圳高位推动、精准实施推进《防水通规》落地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
《防水通规》发布后,深圳迅速反应,根据新规要求启动了强制性地方标准《深圳市建设工程防水技术标准》的修订,并在2023年5月22日前完成了该标准的征求意见,在不久的将来即将发布新标准,这为深圳“打造无渗漏示范工程、创建无渗漏示范城市”奠定了法律法规保障基础。
推动工程造价体系和工程保险机制改革
长期以来,因为工程渗漏不直接影响居住者的生命安全,工程防水技术研究未能引起相关方的足够重视。在现有的工程造价体系中,防水工程综合造价低,工程防水造价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不足1.0%,导致绝大多数防水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低价竞争策略。最终损害的却是防水企业和业主的利益,长此以往阻碍了防水工程质量提升。这已成为行业公认的“公害”。
《防水通规》通过提升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重新定义防水等级,提高防水材料耐久性要求,增加防水道数,规定材料最小厚度,从而全面提升防水工程质量。这为降低建筑渗漏率和根治渗漏顽疾打下良好的基础。然而,想要整体提升防水工程质量,而工程造价体系不改变的话,《防水通规》的要求就很难落到实处。
《倡议》提出,坚持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性价比最优原则,制定与防水设计工作年限提高和防水设防要求提升相适应的防水定额和计价规则。率先在防水工程中引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机制,探索建立防水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的制度安排。
一般防水材料等物资采购追求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一次性采购成本是否最低,但从防水工程对建筑物的影响来说,不渗漏的建筑更加绿色节能减碳、寿命更长,因此防水工程造价要更注重工程长期稳定、不渗漏运行带来的经济价值,这就需综合考虑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制定与防水设计工作年限提高和防水设防要求提升相适应的防水定额和计价规则。
目前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防水通规》能否解决渗漏问题信心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在防水工程中引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机制,探索建立防水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将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防水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健全防水工程质量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公共治理和社会监督,保障防水工程质量水平,对进一步完善防水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为推进建筑领域改革和防水工程质量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朱冬青表示,深圳效应辐射力强,先行先试,创建无渗漏示范城市可以引领全国。先试先行+示范是深圳特色之一,由深圳市城市建设类行业联合党委领衔,住建系统十大社会组织联合发布《倡议》打造深圳“两无示范”意义重大,为《防水通规》的实施开了好头。
在《防水通规》发布十天后,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发布了《关于实施<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相关要求的通知》,深圳市成为国内第一个发出明确文件要求,全面实施全文强制防水规范的城市,给全国各地起了好的示范带头效应,为《防水通规》的全面落地给出了良好的政策保障。而此次深圳市城市建设类行业联合党委领衔,深圳住建系统十大社会组织联合发出《倡议》,合力推动“无渗漏示范工程、无渗漏示范城市”建设,为《防水通规》在深圳的全面落地实施给出了良好的舆论、机制和体系保障。深圳的“两无示范”也将带给全国其他城市落实《防水通规》更多的启发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