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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先进会员企业表彰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先进会员企业表彰活动的通知

中建防水协发[2021]85号

各会员单位:

为在行业树立先进典型和标杆,发挥协会在行业中的引领、服务作用,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关于公布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可以开展先进会员企业表彰活动。

根据《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先进会员企业表彰管理办法》,协会将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先进会员企业表彰,并推荐排名前列企业推荐成为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的先进会员企业。

一、评选条件

凡在2019-2020年度按协会规定标准连续交纳会费,积极履行会员义务且符合《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先进会员企业表彰管理办法》中规定申报基本条件的会员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表彰活动。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先进会员企业申请表》

2.单位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

3.单位信用等级复印件;

4.单位专利、参编标准、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2019-2020年单位获得表彰(荣誉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评选程序

1.由企业自愿提出申报,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向协会提交申报材料,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gaoyan@cnwb.net,纸质版(一份)快递至协会;

2.协会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评选结果在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官网公示。

3.协会于12月7日在2021年建筑防水行业年会(重庆)上颁发先进会员企业的荣誉证书。

四、联系人

高妍,010-88415077,15910240107,gaoyan@cnwb.net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2A06-12A15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来源:深圳防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