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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骏:地方防水工程技术标准编制新思路探讨(下)

 

 地方防水验收标准编写存在一定的难度

▲地方防水标准是以国家和行业多个标准为基础,根据地方特点编制的综合性标准,编制内容上,除了完整性需要,部分内容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相同,而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大部分内容被省略,因此,即使编制地方防水验收标准,其内容无法与地方技术标准相对应。


▲如果完全执行现有的国家行业验收标准,地方标准中的要求就无法验收评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是所有验收标准的总纲,地下防水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外墙防水属于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屋面防水属于屋面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室内防水未见列入,应该属于装饰装修分部的子分部。由此可见,同一种防水材料在不同部位使用,应按相应的分部工程进行填表验收,在编制验收标准时,无法进行合并,会在不同章节中出现很多相同而又不可缺少的验收条文。因此,地方防水验收标准的编制除了将国家行业现有的验收标准进行全盘搬抄外,还要增加地方标准新增和变化的内容,验收标准会比技术标准“厚”很多。


以搬抄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为主,少有地方特色内容


采用这种方法编写地方标准相对比较简单,而且没有太多技术风险,一些不合理的技术或落后技术也照搬照抄,地方标准成了国家行业标准的合订本。


编制地方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体现地方特色,摒弃国家行业标准中不合理和不适合的内容,引入适合于当地气候环境、地理条件的防水先进技术和实用技术,以达到减少渗漏水,延长防水使用年限的目的。照搬国家行业标准,“编辑”没有创新内容的地方标准是没有意义的。


编制组技术力量较弱,标准的框架结构及内容粗糙 
 

某些省市防水协会有编写地方防水标准的愿望,但由于当地缺乏富有技术经验的专家力量,仅依靠当地没有编制标准经验的企业技术人员,基本上无法完成高质量的地方标准。编写过程可以学习参照其他省市的地方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但最终要将自己地区的特点和防水质量保证要素完整、正确地表达出来,这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需要在实际考察和多方考证的基础上,对每一项内容进行技术确认、要点归纳、文字编辑校对,逐条完成所有标准内容。


编制地方标准是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授权和领导下,组织相关各方专家,组成由设计、材料、施工、验收等专项技术专家参加的编制小组,在把好技术关的同时,需要贯彻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精神,以技术性条文表达相关内容。


技术力量薄弱的省市可以外聘国内行业专家指导或执笔,以充实编制组技术力量。当不具备编写力量时,不宜强行编写地方标准,否则会出现不合理的技术规定,甚至错误的规定,导致地方标准丧失其应有作用。


未划清国家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的界限,执行力度较差


最近国家放开了标准的编制发布权限,今后一段时间内会出现许多团体标准,这是将我国标准化工作走向国际的一项举措。同一部位的防水工程或同一种防水材料可能会出现多个标准涉及的现象。其实这种现象目前就存在,比如浙江省的工程项目,其室内防水可涉及3个工程标准,有《建筑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ECS 196:2006)、《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浙江省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 33T1147—2008)。


《浙江省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总则的1.0.3条规定:“建筑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使用与维护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上述条文说明,执行地方标准力度为“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力度也为“应”,如果出现冲突矛盾,很难判别“应”执行哪一个标准。实际上地方标准应优先于其他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相同内容以地方标准为准,当地方标准未明确或未涉及的内容,应执行相关标准。


部分内容缺乏科学性,存在利益倾向性


编制防水工程地方标准是当地政府为了更好地解决渗漏水问题、保障和提高人民群众安居幸福、保证建筑安全的重要文件。标准不仅具有技术性、科学性,同时也应具有公平性和经济性。


当地优秀防水材料或特殊防水材料是否可以在地方工程标准中体现,我们应该认识到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标准是一个公共平台,各相关企业都是参与者,除了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外,不应该有行政歧视或显失公平的条文。

        2)地方标准应从提高工程质量角度把关,适当提高部分材料的性能指标,以鼓励优秀材料的推广使用。

        3)独家生产的小众特色防水材料,有可能针对某些部位防水有特效功能,在一定条件中有着比常规防水材料更方便、有效的“良方”。地方标准中可能不会涉及这方面的技术内容,但在标准中应对这些材料在工程使用上给予“出路”,而不能被列入禁用之列。这些新材料、新工艺在成熟使用后,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或防水协会可以在企业技术的基础上,编制应用技术标准,以供社会使用。

        4)由于标准编制是一种公共服务,需要社会相关单位参与。防水行业相关组织、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参与防水标准的编制,一方面为标准编制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也起到督促、提高和改进的作用。有时标准编制的大部分经费来自企业的赞助,企业在编制标准的过程中,不仅保证了所生产的防水材料在标准中得到正确的规定和使用,同时从参编过程中,也会学到很多其他相关防水技术,获得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是社会责任与企业利益的双重效应。


在编制标准的过程中,参编企业争取利益的情况常有发生,编制组应在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分别对待各种意见和建议。一类是建立在普遍意义上的纯技术性问题,这类问题大多是正确的,但编制组应考虑标准的广泛性和最低保证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吸纳。另一类是建立在本企业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提出使用或不使用哪一种材料或技术的意见。这类问题一般都以质量或使用结果为理由,有一定的客观性,但通常带有片面性和非典型性,编制组应吸收其合理部分,有选择性接受采纳。明显为了本企业利益或损害其他企业利益的条文,不得出现在地方标准中。


来源:深圳防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