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7/8/4 10:14:03 点击:1081
深建质安〔2017〕181号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建局、大鹏新区城建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电发〔2017〕31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部署,对照《紧急通知》自查重点组织开展自查,并按《紧急通知》要求,严格复工申请。
二、各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对符合《紧急通知》要求的工程,一律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期间暂停相关施工作业。对项目提出的复工申请进行复查,对纳入专项检查项目复查全覆盖,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要求批准复工,复查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各区(新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于8月13日前将纳入此次专项检查的项目数量、排查隐患的情况报市住房建设局汇总后上报省住建厅。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