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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失效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失效及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府办〔2006〕222号)关于“有效期届满,文件效力自动终止”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12〕6号)因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另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废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建字〔2005〕159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市场〔2012〕72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靓建行动”实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整治激励措施的通知>》(深建质安〔2012〕100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的补充通知》(深建市场〔2013〕135号)等4个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6年7月13日


来源:深圳防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