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水工(改性沥青及高分子防水卷材)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5/8/7 8:52:40 点击:1628
关于开展防水工(改性沥青及高分子防水卷材)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技术水平,规范防水施工操作,深化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培训年”活动,配合“‘联盟杯’全国建筑防水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培养满足参赛条件的“防水工”。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和国家建筑材料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40站拟定于2015年9月下午分别举办 “防水工(改性沥青和高分子防水卷材)”职业技能培训各一期。
现将培训和考试时间、申报条件、报名方法等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防水材料生产企业和施工企业中有关人员。
二、培训和考核内容
(一)理论部
改性沥青: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材料、施工基础知识,相关产品标准规范;
高分子:高分子防水卷材基础知识,各类高分子防水卷材特点及适用范围,相关产品标准、工程技术规范。
(二)实际操作:
改性沥青:分组进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操作(大面热熔焊接施工,细部节点施工——阴阳角、出屋面管道、人孔等);
高分子: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机具,高分子防水卷材施工方式,节点处理,现场实操演示等。
三、培训效果
使学员初步掌握改性沥青或高分子防水卷材材料、施工基础知识;掌握整套焊接设备基本操作;掌握各类施工机具的应用;掌握防水卷材大面施工和细部节点处理技巧。
四、培训和考核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预计2015年9月下旬(两类防水卷材培训分别根据报名人数开班,如人员较少将取消开班)
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方式和取得证书条件
1.报到时发放培训教材,本次培训由防水行业培训讲师授课;辅助采取互动交流。
2.报考人员通过全部课程培训后,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其中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笔答考试的方法,满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方式,满分100分,60分及格。两项均合格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的全国通用的《防水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编号可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官方网站上查询。
六、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技能
1)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取得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相关费用
1.培训费:3500元/人,其中包括材料费、燃料费、食宿费、劳动防护品、培训费、考评鉴定等费用。
收费单位: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汇款账号:0200 0014 0901 4455 950
开户行:工商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培训鉴定期间食宿统一安排。
2.为保证授课和实际操作效果,使学员顺利通过考核取得证书,每期培训班的人数不少于25人,请各收文单位尽早传真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9月10日。
3.申报人员需满足申报条件,方可参加培训考试。报到时须提交:①鉴定申报表原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近期小二寸或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八、会务组联系方式
(一)防水协会
联系人:刘 莉 13552722688
尚华胜 15901181454
电 话:010-88415076
传 真:010-88415062
邮 箱:13552722688@163.com,huasheng578@126.com
(二)040鉴定站
联系人:陈建华13862067371
电 话:0512-65566586
传 真:0512-65574008、65566586
邮 箱:chenjianhua@ctcsz.com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国家建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040)鉴定站
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