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学院关于2013年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2 8:18:32 点击:8617
土建学院关于2013年工程硕士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了组织好2013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根据学位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1、本次答辩是学号为09及以前的学员,如10级要答辩,必须出示跟读申请。
2、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在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前10天,必须将所有的档案资料(包括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成绩总表、试卷等)交土建学院教学办进行审查;必须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者(以湖北工业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如只有学术论文录用通知的,请准备录用通知原件(须含期刊公章、编辑姓名和联系电话)一份。
2、请各导师严格把好质量关,并按照我校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2012版)对毕业生的论文及答辩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论文水平要达到《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要求。具体参见《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
3、答辩前盲审申请受理
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导师将学位论文两本送土建学院教学办,不接收学员个人及教学点送报。
2)查重报告一份,要求在中国知网上查重,送交要注明学员姓名及论文题目。
3)土建学院接收盲审受理时间安排:详见时间安排表
4)学院盲审未通过的,不给予安排答辩。
3、答辩时,答辩委员应对照《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审参考标准》和湖北省学位委员会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标准(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对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认真评分,并将相应分数填入《学位申请书》中。
4、答辩结束后,学员应及时将学位答辩材料整理,于6月10日报送土建学院教学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2012年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事件 |
3月20日前 |
审查所有档案资料(培养计划、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成绩总表、试卷等) |
4月1日-4日 |
接收第一批工程硕士盲审论文 |
4月5日-6日 |
组织第一次教授委员会及专家盲审 |
4月13日-14日 |
组织第一次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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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18日 |
接收第二批工程硕士盲审论文 |
4月19日-20日 |
组织第二次教授委员会及专家盲审 |
4月27日-28日 |
组织第二次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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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5月3日 |
接收第三批工程硕士盲审论文 |
5月4日-5日 |
组织第三次教授委员会及专家盲审 |
5月11日-12日 |
组织第三次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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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5月16日 |
接收第四批工程硕士盲审论文 |
5月17日-18日 |
组织第四次教授委员会及专家盲审 |
5月25日-26日 |
组织第四次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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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16日 |
召开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 |
6月23日 |
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交研究生处 |